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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抵(质)押物价值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抵(质)押物价值评估项目。

  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3. 最高限价:以各类抵(质)押物(房地产、土地、资产)的国家收费标准(房地产评估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土地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资产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下限))的15%为最高限价,本次报价只需报具体折率,超过15%的为无效报价,并按废标处理。

  4. 采购需求:对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抵(质)押物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5. 中标价:本次招标最终确认2个中标人,最终均以该2个中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中标价。

  6. 评估费结算及支付:在本项目服务期内,采购人首次委托给中标人进行评估的项目按中标价进行结算,采购人非首次委托给中标人进行评估的项目按中标价的70%进行结算。单个委托评估项目单独结算并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评估报告及开具的符合税务要求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7. 实施时间:按委托方要求时间出具评估报告。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质量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客观、公正地对甲方委托评估的各项抵(质)押物资产进行评估。最终出具的评估报告真实,不能出现虚高或其他不符合实际的现象,并能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视为围标行为,采购人将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需同时取得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资质。

3.在南通市域范围内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主体。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渠道列入黑名单。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7 11日至20247 21 日。

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292907室。

方式:综合事务部领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 7月 22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292907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29楼

    联系方式:女士  0513-5500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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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29楼  联系电话:5500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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