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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结构性存款产品招标公告

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短期结构性存款产品招标公告

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现面向银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金融机构,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间隙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结构性存款项目

2、项目金额及要求:

(1)项目金额不高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资金额度滚动使用。

(2)产品期限:为确保标的资金充分的流动性,产品期限不得超过20天。

(3)本次招标确定3家银行为合格中标人,首次存放资金将依据综合评分前三名,按5:3:2比例分配存放,后续资金存放期限及份额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采购执行情况而定

二、报名银行基本条件

1、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须在南通地区设有营业网点。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报价产品方案:包括产品名称、期限、预期收益率、风险等级、流动性安排等;需提供报价产品同类型产品说明书。

2、过往业绩:提供近期发行的同类型产品的业绩表现。

3、服务承诺:包括资金到账时间、赎回流程、产品持续性购买衔接服务、收益变动提醒等。

四、中标原则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小组按纸质投标书进行人工评标。招标人通过对投标人提供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收益水平、流动性、服务质量等方面指标综合评价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排名前三名投标人中标。

五、报价截止时间

投标方必须在2025年03月20日之前将投标文件(需:注明报价、产品说明书、加盖单位章、落款日期,否则视为无效报投标)的相关材料寄送至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中标结果我司于报价截止日后通知中标单位;如未中标,我公司不另行通知;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公告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配合我司办理完毕购买结构性存款手续,若未能按时办理,视为中标单位自动弃权。中标单位需向我司主动提供产品持续期以及续存期的利率情况,未能及时反映产品利率重大变化,我司可中止中标人资格。

2、投标方必须保证报价的真实性,并严格执行报价结果,实际无法按照报价执行的金融机构,我司可终止其未来结构性存款的投标资格。

3、为分散风险,我司同一时间存放在同一银行的结构性存款总额原则上不超过7000万元,若中标金融机构在中标后的结构性存款总额超出此限额,超出金额依据本公告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中项目金额及要求第(3)点确定的存放比例进行调整。

4、招标方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标的作废或拒绝所有报价。招标方持有中标产品超过最低持有期限后,依据公司经营状况、市场利率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或中止产品。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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