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结构性存款产品招标公告
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现面向银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金融机构,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招标比选结构性存款产品,结构性存款须为保本浮动型,总金额5000万元,设1个标段,金额 5000万元,期限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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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总金额(万元) |
份数 |
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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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 |
结构性存款 |
5000 |
1 |
12个月 |
二、报名银行基本条件
1、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须在南通地区设有营业网点。
3、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与我司担保业务合作发生额超10000万元。
三、收益率报价方式
1、采用年化收益率报价,报价收益率须为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到账收益率。
2、报价须采用单向触碰报价,不接受区间累计报价。
3、报价收益率须与银行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协议中报价收益率一致。
四、中标原则
1、根据银行报价的结构性存款最低和次低预期收益率加权计算(最低收益率占60%、次低收益率占40%,计算公式为:加权预期收益率=最低预期收益率×60% + 次低预期收益率×40%),加权计算后收益率最高的银行中标
2、若加权计算的收益率相同,以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各银行与我司担保业务合作发生额为依据,选择业务合作发生额最多的银行。
3、若同一银行多家支行报价均为最高报价,则以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各银行与我司担保业务合作发生额为依据,选择业务合作发生额最多的银行。
五、报价截止时间
投标方必须在2025年7月25日之前将投标文件(需:注明报价、加盖单位章、落款日期,否则视为无效报投标)的相关材料寄送至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中标结果我司于报价截止日后通知中标单位;如未中标,我公司不另行通知;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公告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配合我司办理完毕购买结构性存款手续,若未能按时办理,视为中标单位自动弃权,顺延由收益率次高的投标单位中标。
2、投标方必须保证报价的真实性,并严格执行报价结果,实际无法按照报价执行的金融机构,我司可终止其未来结构性存款的投标资格。
3、凡中标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最终实现收益率为报价低值的,我司将在下一轮结构性存款招标工作中暂停其投标资格。
4、为分散风险,我司同一时间存放在同一银行的结构性存款总额原则上不超过7000万元,若在收益率报价最高的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总额超过规定限额,则由收益率次高的金融机构中标。
5、招标方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标的作废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作出解释。 |